美国设立了许多专门联络机构,负责大学与企业之间合作的事宜。这些联络机构包括“咨询公司”、“联络办事处”、“大学专利公司”等等。“咨询公司”是附属于大学的半商业性组织,在向企业推荐科技人才的同时,还提供与其相联系的大学科技人员,为企业进行咨询服务。“联络办事处”的职责是为大学科技人员与企业之间建立联系提供方便。
法国政府规定,凡向企业流动两年以上的大学科研人员,可得到相当一年工资的奖金,并在工资、福利和退休条件等方面予以优惠。奥地利政府在“科学家为经济服务”的示范项目中规定,企业每接受一名大学教师(长达5年),可从奥地利科研部得到17万先令的无偿资助。为鼓励高校人才流动到企业界,英国政府及其所属机构针对高校不同对象设立了不同层次的奖励形式:对于学校和系一级,政府设立了“工业种子基金”,资助高校的基础研究向工业应用方向发展的项目。